“只半年时间,”乔先生打了响指,“盗信者就被找到了。”他然后斜着眼睛看我,“他便是我希望找的人。”
员警把头转了过来。这是个不错的故事,情理上也说得过去。查无此人的情况经常出现,位址什么的都对,但人名却对不上。某种意义上,对面这个傢伙籍由作家使之得到了解释。
我则对此不置可否。我并不想撇清关係——也许还不到时候,也许只是纯粹地不想这么做。凭心而论,故事中的主角与我的经历也很相近。
可我并未受过乔先生的启发,任何类似的启发也不曾有过。如果作家写的是真事,我倒想见见那个盗信者。作家都是神经病。难道我是从他故事裡走出来的人?抑或我不小心闯进了他的故事?
外面安静了。我打开锁铐,打开裡门锁上裡门,打开外门锁上外门。
门是那么神奇,把世界一分为二。有时候,裡面意味着束缚,外面意味着自由。有时候,外面意味着束缚,裡面意味着自由。门及闸之间的空旷世界,就像一道无所依凭的忧伤的走廊。
此刻我便走在这道无所依凭的忧伤的走廊上。周围是冬夜,黑暗而又冰冷。
新安街77号原来还是存在的。一幢孤零零的房子,并不与左邻右舍相连。它像只僵死的甲虫。铁锁居然没有鏽,我开门进去。
这似乎是间空弃了很久的房子,充满灰尘、老鼠屎以及南方特有的潮湿发霉的气味。蛛丝则迎面缠绕在脖子上脸上手上。被扰乱清梦的蜘蛛慌张落地,往更阴暗的角落爬去。
“你怎么称呼,年轻人?”
这个低沉的声音把我吓一跳。适应了黑暗之后,我看到屋角的地上有破布堆成的床,上面是个戴个遮耳皮帽、鬍鬚很长的老头。他盘腿而坐,眼睛中露着精光。我记起来了,这是新安广场唱歌的老头。
“实话说我也不知道。”我走过去,也靠着牆盘腿坐下来。
我好像走在了通往小学的路上。
那户三兄弟的人家房门洞开。老大蹲在马路边吃早饭,对经过的小孩子龇牙咧嘴地笑。有时突然大喝一声,把小孩吓哭。他则继续若无其事地吃早饭。我始终觉得他身上散发着腐烂而又可怖的气息。
为了避开这个让人胆战心惊的傢伙,我常常绕道从他们房子后面走。那裡夏天满是荆棘,废弃的塑胶袋、烂布条、破罐子以及死老鼠。偶尔还有白的、脆脆的、让人慎得慌的蛇皮,从滚倒的茅草上挂下来——你可以想见这副皮囊的主人当时是如何艰难地褪下它的。
老二带来了一个四川婆娘,热闹了几个月,婆娘便跑了。一个冬天,他拿把菜刀把自己的势给去了。
此后在上小学的路上,我便能碰见一个浑身灰黑衣服的人在路上走来走去。那套衣服也许曾经是蓝色的运动服,白的褂子,或者红色的棉毛衫,到他身上后,毫无例外都变作一个颜色——灰黑。
他顺着乡间小路走到集市去,四处寻找被扔掉的水果或者别的任何可以吃的东西,也包括吸的,烟蒂。他左右摇着头,他的头就像喷雾器的探头一样灵活。他的眼睛冒着犀利的精光,路上没有什么可以逃脱它们的扫射。
这幅模样同样让我感到可怖,至少起先是这样的。后来便觉得习以为常。
有穿着开裆裤的小孩拿他取笑,“阿生啊,唱首歌来听呗!”他也不抬头,眼睛继续搜索看不见的宝贝,嘴裡哼起了“北京的金山上”。小孩对这样的事情从来是乐此不疲的,他则来者不拒。
我在骨子裡根本不想与这家人有任何交集,哪怕呼吸同样的空气都不行。可是交集反倒以荒诞的形式进行——老三居然变成了小学老师,上我们的语文课。他像用搓衣板洗衣服一样,对我们的脑袋洗了三年,从二年级一直洗到四年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