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这是新安街63号方子期先生家吗……你是方太太啊……三年前去世了?很抱歉……是这样的,我们这有一封寄给方先生的信……是的,没错,收件人是他……你看什么时候过来取一下……最好今天下午……地址在新安派出所,是的……
2. 乔禾先生吗? ……你有封信在新安派出所,什么时候过来取一下……是的,邮局昨天发生了火灾……是的,到派出所来取……
3. 肖先生家吗? ……是新安街77号吧? ……那里没有肖金全这个人? ……没听过姓肖的人? ……怎么称呼? ……好吧……
你都听到了,他们一共拨了三个电话。也许是想从那三封信上找到什么线索。我都说过了,我向来不喜欢选择,信只是随手从信堆里抽出来的。非得找点什么逻辑。我只想暗笑。
新安街77号?由1号到100号的几乎所有住户——只要他们写信或者收信——我多少都有所了解。可77号却成了空白。我绞尽脑汁去想,想不出丝毫有关77号的门房、住户的样子。
它就像一处从不存在的飞地。
“……肺炎,熬过那么久有什么用,一切似乎好起来的时候,他却不行了……三年前走的……这条街变化得太快了。邻居搬的搬,走的走,只剩下我还呆在这里。有时想想真没什么意思……”
对面坐的这个老太太并不是对着我说话。她似乎并不对任何人说话。因为她说话的时候,从来就不看着你。她的头一直在摇晃,也许是什么病或者是年龄大的缘故。
那只没有尾巴的猫此刻正坐在她的膝盖上。一只安静干净的白猫,鼻梁上有一小块指甲盖大的褐色的毛。它的头以不易察觉却又与老太太步调一致的频率晃动着。
“请你仔细看看他,然后告诉我们,究竟认不认识他。”员警说。
她还是没有看我,继续摇着头,语气还是那样地肯定。 “是的,我不认识他。”
“我就知道又会是退稿。这是——”他举起自己的手比划了两个数字,“第八十三次了。”
他的手又交叉着放在了前面的桌子上,两个大拇指来回相互搓动。他的头朝一边歪着,有点斜视的意思。
员警当然不关心这档子事。 “请说正题,乔先生。”
乔先生看了看我,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应该认识他。”
“在第十四篇小说中,我写到了一个神经质的盗信者。外人看来他有自己正当的职业和身份,做事也兢兢业业。暗地里却有个怪癖,以偷阅别人的信件为乐。这个习惯很多年都没被别人发现,因为拆阅过的信,他都会重新粘贴妥当,再寄到收件人的位址去。通信在时间上会有点迟滞,但毕竟没有遗失过信嘛……”
我开始觉得这将会是个有趣的家伙。
“最后是怎么发现的呢?”员警显然也被吸引了。
一个倒楣的作家,写过许多作品,也投寄了很多地方,但每次都被退回。后来他疑心被系统地玩弄了。换作别人,可能这样神经质地想想也就罢了。他却实施了一个周密的计画。
这个计画分四个步骤。
第一步,完成一篇小说,叫《盗睡人》,里面描述一个叫阿A的人。阿A突然发现自己得了个奇怪的病——在自家的床上睡不着觉。他试着换到沙发、地板,好了一阵子就不灵了。然后就发展到睡旅馆也不行。阿A只好三天两头去朋友家蹭睡。久了也不是个事情。后来他想出了个好法子。以各种方式(用得最多也最可靠的方式就是拆阅邻居与别人的通信)监视邻居们有哪家子在哪天会出去旅游,当天他便会设法进屋,补上个长长的美觉。
第二步,把这篇小说投寄给一份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杂志。
这儿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作家假定那个盗信者喜欢刺激——有怪癖的人多少都喜欢刺激——他会受到小说中阿A行为的鼓动,慢慢进入到故事情节去,并在现实中真去邻居家盗睡。二是这篇小说会被杂志退回来。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两个假设都成立。
第三步,作家今天以邻居阿B1的口吻给阿B2写信,然后再以阿B2的口吻给阿B1回信。明天则以邻居阿C1的口吻给阿C2写信,然后以阿C2的口吻给阿C1回信。如此这般,写了不少信。
当然,每次的回信在进入真正户主家之前,作家都会设法截住,使之不会辗转到真正户主的手上。这个过程肯定复杂而又惊险。具体如何操作的,你得问作家去。
第四步,在上述步骤实施一段时间之后,作家便以自己的名义给某个真实的或杜撰的朋友写信,透露什么时候会出外几天的资讯,以便盗信者依约上钩来他家睡觉。到时候作家便可以在家等着捉贼。
作家花了半年的时间,找到了盗信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