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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儿我还想讨论一点莫言文学语言层面的特征。顾彬颇为诟病莫言写作的粗糙,认为一部《生死疲劳》四十余天就写完简直是对小说语言的极大不负责。顾先生赞成“一天写一页”的精雕细琢的小说创作方式。平心而论,莫言小说语言的确与很多同时代的人无法比拟。王安忆的语言就像扯不断的毛线,董桥的语言有隔世的优雅。莫言小说则故事经营得有余,语言经营得不足。但仔细去看的话,至少从他的散文里是可以发现这么几种修辞妙笔的。
他非常擅长于运用“通感”的修辞手法。这大概与他从小生活在农村亲近大自然有关,听觉嗅觉触觉能够比较容易地交融到一块去。 “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村子里一片漆黑,你会感觉到,整个村庄是漂浮在青蛙之上的,哇哇哇,呱呱呱,又嘹亮又潮湿的一种声音,吵得让人难以谁觉。” (《洪水•牛蛙》)村庄是实的视觉性的,而蛙声是虚的听觉性的,村庄如何漂浮在蛙声之上呢?嘹亮是听觉的,潮湿是触觉的,得如何细腻而富有想像力才会感知到蛙声“又嘹亮又潮湿”呢? “一阵湿漉漉的蛙鸣从不远处的一个池塘传来,月亮的光彩纷纷扬扬,青蛙的气味凉森森地粘在蛙们的皮肤上。”(《会唱歌的墙》)“湿漉漉的蛙鸣”手法同上。 “纷纷扬扬”的可以是大雪可以是柳絮,月光竟然也可以纷纷扬扬,视觉之美想像之新奇足见一斑。 “凉森森”的气味,把嗅觉和触觉贯通到一块了。 “他用一种红梗的野草煮野物,肉味于是鲜美无比,宛如动听的音乐,至今还缭绕在我的唇边耳畔。”(《会唱歌的墙》)肉味与音乐,一个触觉一个听觉,因为美妙而实现了通感。
在运用比喻时,他也功力不凡。 “秋天,万亩高粱在河南成熟,像血像火又像豪情。”(《会唱歌的墙》)熟透了的高粱像血像火都可以理解因为是红的,像豪情就有点不一样了,以虚喻实可以实现奇特的效果。 “我啃了一个老玉米,剩下一个玉米棒子,扔在一边,一群苍蝇摞上来,碧绿的苍蝇,绿头苍蝇,像玉米粒那样大,有的比玉米粒还要大,全身碧绿,就像玉石一样,只有眼睛是红的。”(《洪水•牛蛙》)本体与喻体之间不是颜色上的关联,因为玉米粒是黄色的而苍蝇却是碧绿的。是尺寸上的关联,喻体顺着玉米棒子而来,在逻辑上有一定的联系。反过来也可以说,像苍蝇般大小的玉米粒。这就塑造了一种呕心的“恶之花”的感觉,渲染了莫言脚上长疮一个人坐在炕上时的苦闷、无聊和寂寞。 “横躺的山脉像丰腴的女人,突兀的山包像伟大的苹果。”(《俄罗斯散记》)根据通常的比喻用法,顺着前半句的比喻思路,“突兀的山包”更应该容易像“乳房”,可他却说像“苹果”,欲盖弥彰产生了独特的比喻效果。这样的阐释不是说读者很“不正经”,了解莫言小说的人一定可以找出很多比这里“不正经”得多的语句。相对那些直白的“淫秽”而言,这种比喻使得“不正经”涂上了一层艺术的色彩。
关于比喻再多说三句。钱钟书讨论李贺、黄庭坚用喻的曲折时说,“往往以一端相似,推而及之于初不相似之他端”。钱自己也精于使用诸如“雪山似象,可长尾牙;满月似面,平添眉目”。如果大家还有些印象,张爱玲也善于此道,如“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我觉得莫言的比喻也有些这样的意味。
瑞典文学院在将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莫言的理由中提到了“幻觉现实主义”。我读过的《透明的红萝卜》中描写汗水滴到尘土中的巨大的声响云云即是例子。散文中感受到了一例。 “我还看到我们家院墙上的绿草快速地生长。你刚刚看了河里的水,回头再看墙上的草,就比刚才长高了一厘米了。”(《洪水•牛蛙》)他的确能给人以梦幻般的阅读体验。
作为对莫言修辞手法分析的结尾,我还得提一句他对讽刺手法的运用。 “生产队里的贫农代表当着许多人的面对我说:'你这样的能上了大学,连圈里的猪也能上!'他的话虽然难听,但在当时的情况下,确是到了家的实话,其实,即便队里的猪上了大学,我也上不了。”(《我的大学》)的确颇为犀利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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