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是位倔强又喜欢旅游的人。久闻一个花园城市又具购物天堂美名的地方。他决意携太太,飞越大洋,参加旅游团去该地方游览一番。
不错,到处花团拥簇,绿树成荫,郁郁葱葱,高楼大厦',市井繁华,清洁干净。还有值得一看的历史陈迹和旅游景点。一路上又经导游小姐既专业又风趣的介绍,几十位团友谈笑风生,游兴颇浓。此时导游小姐话锋一转又说道:我们这个城市不但自然风景好,社会风气亦好。法制又健全。你们可听说过一美国年轻游客乱涂鸦,被鞭刑的事吧?下面请大家去几处商店逛逛,我们这地方是讲商业信誉的,保证货真价实,请大家放心购物。商店是经政府注册的。如果买了假货,倒是你的福气,你会得到双倍的赔偿。云云……。旅游车不经意间开到一个名叫GD GEMS的豪华珠宝商店。当团友进门后,铁栅栏门关上了。团友们也没多想这不是更“安全“吗?
在导游小姐花言巧语的劝导下,加上佩戴着漂亮耀眼首饰的售货小姐的甜言蜜语攻势下,团友们差不多都敞开了钱包….尤其是那位不识途又未听太太话的马先生出手大方的划金卡,买了两条项链。一条是被穿着光鲜的店东女士称之为“大千禧之光”。解说这条项链坠中心部分是兰宝石,周边镶嵌天然钻石,并声称亚洲仅有六条。他颈上带着的是其中一条。如果先生购买一条,有永远保持价值。马先生说那就买来送女儿结婚带着吧!该店东马上接着说:那也应再买一条送给随行的太太啊!太太说我已经戴了一条澳宝坠的项链,不要了吧。那店东极力推荐,并说给优惠,白金链条奉送,在“好意”难却下,又买了一条祖母绿宝石的项链,为妻女情义,为国人的面子,共花了七八千澳元。同行的团友也在导游小姐的热情服务和高超推销技巧下买来不少金货和珠宝制品。这一场购物近一两个小时,几万美金就流进该珠宝店了。老马夫妇和众多团友满心欢喜,以为这次扫货物有所值,当晚随团飞离该地又继续下面的旅行。
这老生常谈,习以为常,经久不衰的旅游购物故事,读者能猜出是什么结果吧?
后续故事,惨不忍睹。老马回到原居地,将两项链请珠宝专家鉴定,并出具了报告,确认所购宝石是假货,上当受骗。曾学过国际贸易的女儿抱怨说:认倒楣吧,行前我就嘱咐你们千万别随团花大钱购物,你们没听进去。可是老马不服气。经过向该国旅游局投诉,在报刊上投文及给政府首脑寄信,终于获得回音。解决途径是重返购物地请律师出庭打官司,后来判决获胜。确认开具发票的中文店名是未经政府注册的。骗人的导游没了踪影,而且被告也是惯骗,钱转移以后声称没钱,法庭判决如同空文无法执行。十几年下来未获得赔偿,还搭上了又越洋的往返花费及时间精力。走这一遭的法律程式如同儿戏,打这么一桩跨国官司也是瞎“折腾”,您说这世道公平不公平?
再后来这位先生只好自嘲自述地写了一篇文章“老马不识途,狮城买珠宝受骗记”供发表聊以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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