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五时许,我从纽林回家。公共汽车到达AVENDALE车站,突然从车站对面跑来一对华人夫妇。他们背着小包,不顾一切,边跑边喊,叫我们乘坐的那辆小BUS停下。此刻,我正在车上,对他们的行动看得清清楚楚。当时,他们不怕危险,我却心惊胆寒。幸好,几辆正在行进的公共汽车都停了下来,洋人司机真好啊。
等他们上了车,我就批评他们:“你们太得不顾危险!你们太得自私了!”
我们华人的脸面,就教他们这些人丢尽了!KIWI不少人看不起华人,就是像那对老年夫妇的行动引起的。不是KIWI轻视我们,而是我们华人里边,确实有这样一些货色。人砸子啊!
2003年,我自己就遇到一次车祸。被汽车碰断两条肋骨,碰裂了右腿。我当时失去了知觉,司机及时送我到奥克蓝医院抢救。我从医院醒过来时,才知道了一切。当时正在忙于工作的儿女们,都向单位请了假,轮流在医院陪我。
那天,天气阴霾,下着小雨。我打着雨伞,没有走人行横道,而是横穿马路。加上心里想着别的事情,没有看车流情况,才被汽车碰“死”。
我心里十分感激那位碰我司机。是他及时报了警,很快来了救护车,使我才得以及时营救。我能活到今天,能坐在桌前打字,才能写书。
但是,事情没有完。
过了100天以后,我被告上法院。说我没有走人行横道,应该赔赏修理汽车的费用。我当时享受着紧急补助,没有金钱赔赏,取了证明,问题才得以解决。我自己的行为,给大家带来麻烦。从此,我努力写作。弥补损失。
我奉劝华人朋友们,特别是老年华人朋友们,我们年龄老了,行动不便,过街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还要左右观看,千万不要大意。
2009年9月4日星期五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