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年前兄弟就指出:以后中国的疆域问题,不在西藏,不在台湾,而在新疆。可惜这么一个卓有见地的谈话只在寝室卧谈会的小范围内做了传达,没有传到政治局,最终导致了一系列中央决策错误。 20年后的今天,“7.5”惨案发生,痛定思痛,不能不说今天的这个结果,很大部分是由当年错误的民族政策造成的。
先解决一个问题,为什么说疆域问题不在西藏,不在台湾?这几年达赖又是获诺贝尔奖,又是在法国组织奥运圣火传递阻挠活动,还经常被欧洲一些国家奉为座上宾,时不时地过去扯扯淡。九十年代中后期兄弟路过纽约的时候,看到在时代广场旁边的高楼上悬挂的唯一人物照片就是达赖,可见达赖还是迎合了一些人的需要的。可是,别看达赖闹得欢,可他一屁股屎,现在丫走到哪儿都把民主挂在嘴上,可这事儿经不起推敲,远了不说,
就说60年前吧,西藏那可还是奴隶制,奴隶主说杀说剐,剜眼睛挖髌骨,都是一句话的事,民主?没听说过。达赖作为西藏人民的宗教领袖和政治首脑,这个责任可怪不到别人头上去。现在这老兄还好意思腆着脸说西藏人民的生活比以前的还差,不知道是健忘还是脑袋被驴踢了。
其次,达赖喇嘛的头衔是中央政府授的,这可是延续了几百年的事,板上钉钉。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没有中央政府认可,随便你灵童转几次世,也是白扯。这个达赖也清楚,所以近年来一直就说不谋求西藏的独立,因为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再次,西藏的地理位置。西藏人民信奉的是藏传佛教,据说世界上信奉这个宗教的另外一个民族是不丹人民。西藏周边国家不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就是印度教的,没有宗教上的外援,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
台湾的问题跟西藏的有很大不同,不是民族问题,这个就不多说了。台独主要是台湾的后台老板美国在里面搅的。不过呢,大陆经营这么多年,已经把台湾的国际空间压缩得差不多了,说不让你参加什么国际组织就不让你参加,不信你试试,更别说独立了。前段时间台湾媒体连篇报导台湾加入了世卫组织,以为这是台湾进入国际社会的一个明确信号。也不想想,这不是给小马一个面子嘛?知道你有难言之隐,又不能一洗了之,
小小地帮你一下对你的支持率有作用。换个阿扁试试?门儿都没有。
现在回到正题上,说说为什么新疆算是个问题。跟西藏情况正好相对应,新疆从宗教到地理以及对外的联系上都远远要比西藏复杂。
先说宗教。新疆很多民族信奉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本身不错,怕就怕由歪嘴的人来念。何况西边的几个毗邻国家也都是伊斯兰教国家。八九年苏联解体,中亚的几个加盟共和国纷纷独立,很有一些是伊斯兰教国家,形成了形式上的伊斯兰教东扩的现象。这为某些激进教派的传播提供了便利,也为一些恐怖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再说地理位置和对外联系。新疆历史上就是连接中亚西南亚的重要枢纽,地理位置特殊而且重要,近些年来的经济发展更是促进了这一地位的重要性。
新疆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 47个民族中,包括维族和汉族在内的13个民族都是世居民族。历史上这些民族之间一直就有矛盾,时大时小,时急时缓,民族之间相互残杀的记载不绝于史,也不是现在就特别突出。
其实,说新疆情况复杂,也只是相对,不是没有办法去解决。比如说“东突”,从汉唐以降,新疆就没有成立过独立的国家,现在被某些人常提起来的“东突厥斯坦”,只是一个出现在19世纪地理通讯上的名词,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特别是前几年国际社会把“东突”定性为恐怖组织,这就为中国政府打击消灭这个组织提供了非常正义的理由。
“东突”是外因,真正起作用的是内因。说句不客气的话,造成新疆今天这种局势的,起因应该算在20多年前实施的错误政策上。那时候改革开放,讲民族政策。这是好事,开放宗教管制,平等对待少数民族,是文明的趋势么。但问题出在矫枉过正上了,平等对待就行了吧,偏要把少数民族抬高一截,从考大学到就业,从社会福利到独生子女政策,甚至是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上,少数民族都要比汉族优惠。这种政策在新疆地区执行得尤其彻底,
比如说“二少一宽”政策,《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这是什么政策?这是助长犯罪、增加社会不稳定性的政策,这是自毁长城的政策。考大学、就业、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在短时间内是提高了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但长远看呢,促成了他们不思进取,竞争力下降的结果。就是在这样的政策刺激下,面对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找不着出路的年轻人除了在
街上闲逛,聚众闹事之外,还能干什么?类似这样的例子还少吗?想想前几年法国街头打砸抢烧的暴乱,看看咱们身边毛利青年的入室抢劫、杀人越货,难道不都是同样性质的事情吗?如果再有境外恐怖分子煽风点火,安排组织,这乱子不就越闹越大吗?
“7.5”惨案发生了,在悲伤之余,更多应该考虑怎么做才能避免类似的或更糟的事件的发生。兄弟以为,解决这样的事件,应该秉承几个原则:
正确对待维吾尔族。维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既不用特意抬高,也不要人为降低,只须像对待汉族和其他民族一样正常对待即可;
有法必依。从街头斗殴、聚众闹事到像“7.5”惨案这样的事件,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该用什么法就用什么法,任何的姑息养奸和过度刑罚都是对维族和其他民族的不负责任;
严格区分“东突”分子和一般的刑事犯罪分子。 “东突”组织是恐怖组织,对待这样的组织一定要坚决打击不能手软。但对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分子则要量刑合适。逐渐剥离两者关系,削弱“东突”存在的基础;
修改政策。取消一切特别优待的政策,为增强少数民族的竞争力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