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集装箱当牢房关犯人成了热门话题。在奥克兰码头终年排着一排排一摞摞等待装卸的集装箱。人们对它们一点也不陌生。这样的闷葫芦似的箱子里能住人?还不把人闷死?于是立刻联想到当局的不人道,乃至残暴。
我写过一篇孟加拉散记,正在连载。我在孟加拉工作期间就是住的集装箱,一住就住了一年多。不仅我们中国营地里住集装箱,营地附近我们的新加坡同行也住集装箱。而且,在我们营地里,集装箱是被认为高档次的住所,有些工人还没有资格住。我没有把住集装箱当作什么问题,所以在我的“散记”中没有提及它。现在作一介绍,以飨读者。
我住的集装箱当时价值每个五万美元。经过改装,有明亮的窗户,平整光滑的地板,铺上地毯,有空调,日光灯,内壁加有富丽板(一种装饰用聚酯板),内外壁之间加珍珠岩(一种绝热材料)保温隔热层,绝热性能良好。室内有上下水管。底板用混凝土墩块架起,离地面一公尺,与地面之间保持距离,走五步台阶进入室内。我们的集装箱每个间壁成三个房间,根据情况可分别作卧室和小客厅或小会议室。层高在两米左右。
这样的住所,严格来讲已经不是集装箱,应叫做活动房屋。如果和汶川地震后的临时房比较,在性能上要好的多。
这样的活动房具有干燥通风,不怕地震等优点。缺点是面积较小,但这可以调节居住人数来解决。此外,由于集装箱外面是金属板,所以无线电信号不易进入,故如须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须在顶上架设简易室外天线。
每张单人床靠里侧的墙上有搁架,可放日用品或书籍。床前窗下有一可当小书桌的搁板,供写字和学习之用。基本上类似火车上的软席包房
公众一向认为新西兰对在押囚犯优待有加,监狱里可看大萤幕电视,可上网,可打球,甚至还为某项要求达不到满足而聚众闹事。这样的条件耗费了大量社会资源,而对教育罪犯认识错误,改恶从善,从而达到减少罪案并无好处。现在由于金融海啸国家财政需要紧缩开支,有关方面提出用改建的集装箱即活动房作为牢房,笔者认为并无不妥。房子的基本功能是住人,避风雨,防寒暑,可以供人休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里,
像以上活动房这样的居住条件许多人还日夜求之而不可不得。在世界经济强国的日本,笔者亲眼看见大阪街头无家可归者宿在大街上的房屋雨檐下,身边地上放着水瓶,饭盒,铺盖。在世界首富的美国的地铁里龟缩着无家可归的人,那里租住地下室的人到处都可以遇到。相比起来,上述活动房的条件好得多了。那些认为让囚犯住这样的牢房是不人道的人,应该走出国门,到亚非拉各处,甚至到发达国家的贫平民区去看看那里普通人民的居住条件再来说话。
为了博得“人道”,“人权”的美誉,而妄顾国家经济,拿“宾馆式牢房”来点缀人道和富有的做法,越早唾弃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