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个Kiwi朋友杰里米出生于苏格兰,移居纽西兰已有四十多年,在二战中当过皇家空军医疗队男护士。我和他认识是2003年。有一天在信箱里发现一封信:“我是新搬来的杰里米,我不认识邻里中的人。我会做按摩和外伤护理,希望需要我服务的人给我打电话,或直接到我家来。”我一看地址,原来就在我斜对面。我走路久了常常会腿麻。就去登门求助。
他非常高兴,拿出他的器械,叫我把袜子脱了,就给我用热水泡脚,接着给我擦干了就按摩起来。边做边聊天。他胖胖的身子,秃顶,声音洪亮。他告诉我他有糖尿病,而且不轻,每天自己打两针胰岛素。我心想自己有这样的病还要帮助别人,实在难得。从他话中得知他是虔诚的基督徒,妻子已经不在人世。在奥克兰有一儿一女,但是他一个人生活。我们交往逐渐密切,后来约定每周五早上我加入他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在他家进早餐,早餐食物由他准备,有煎鸡蛋,香肠,花菜,燕麦粥和各种调料佐料。因为是经常的,大家临走时会留下几块钱,彼此并不推让客气。
在每周早餐中我又认识了福克斯夫妇。这对夫妻幽默活跃。按我们中国国人的思维,他们走到一起成为夫妻简直是天方夜谭。盖伦.福克斯当时75岁,出生于伦敦郊区,是个杀猪的,妻子弗丽达当时65岁,是个执牌护士。可是两人相濡以沫,且生活极有情趣。我回中国时他们开车到机场接送我,我去医院,他们知道了也要陪同去。盖伦告诉我,他年轻时,村子里只有他一个杀猪卖肉的,全村人都认识他,弗丽达就在那个村里出生和长大。盖伦喜欢看电视,新闻,连续剧,歌唱会都爱。弗丽达喜欢读书,我发现她爱好文学,而且对莎士比亚,狄更斯,马克吐温等相当熟悉。于是我把我写的英文文字请他“斧正”。我们讨论文学语言和生活语言的特点,颇有收获。弗丽达也成了内子的好朋友,内子的英文很差,两人咿咿呀呀连说带比划也能聊上半天。去年我一个人回国,他不仅机场接送,还抽空到我家看望内子,怕她一个人寂寞或者有什么困难。
悌瑞是一位毛利人。弹得一手好吉他。他来我家喝茶总是带着他的吉他,自弹自唱。我最喜欢听他唱Amazing Grace这支曲子。他告诉我这首歌是一个贩卖黑奴的人贩子悔罪的时候写成的。当听他唱到“我本是瞎子,现在我能看见,我曾经迷路,现在有了方向”(大意)时,声情并茂,很感动人。他因为工作的关系,去年离开奥克兰到北边定居。圣诞节前后曾专程回奥克兰看我们这些朋友。
安德鲁是一个青年教师。“快乐的单身汉”。大家都喜欢他。能弹钢琴能唱歌。他的车子里像个杂货铺,什么都有,从高尔夫球,吃剩的半个苹果,书本,到破袜子。有一次我搭他的车,他慌忙收拾,把东西往座位底下塞。好容易空出一个位子。连说不好意思。三十来岁了,我问他怎么不找女朋友。他反问我:女朋友是可以找的吗?我至今没懂他的话的意思,你不找,他不找,当一辈子“快乐的单身汉”?他曾带他的父母来我家做客,我没看见老人家为这事着急的样子。要是咱们华人,就会到处托人介绍对象。Kiwi可没有这一说。
我在打义工的时候,结识了温迪,她同时也是内子的英语老师,一个出生在肯尼雅的欧裔白人,在美国受教育。她告诉我纳尔逊.曼德拉是她心目中的英雄。她家墙上挂着一个她自己用绒布充填棉花做成的曼德拉的立体人像,一公尺长。
格雷姆是我的Kiwi朋友中唯一一个能说点中国话的人。他学习很认真。我曾经教过他拼音。可惜他觉得实在太难,没有坚持下去。他也去了外地。不知最近怎么样了。
最近一段时间,这些朋友见到我,常常问起有关中国的问题。长城,黄河,紫禁城这些已不是话题了,因为他们已经很熟悉。近来的话题是“中国变化太大了”,谈到奥克兰的交通问题,就扯到了最近中国接二连三开通时速达二百五十公里的动车组的消息,都觉得在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的情势下,这样的发展有点不可思议。可是我没法给他们解释,我也搞不懂。
和这些朋友打交道,很轻松,不用担心说错了话,不用费甚么心机,患得患失,担心闲言碎语。所以很开心。有些华人朋友并不是不愿和Kiwi交朋友,主要是语言问题,其实在交往中可以改善提高语言能力。一个好办法是和会英语的华人朋友一起参与。日久便有收获。而主要的一点,他们不会因为你英语说得不好而有任何看不起你的情绪。实际情况是,大多数Kiwi只会说一种语言。而我们比他们强——这个秘密是我的Kiwi朋友私下里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