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上的语言文字,充分体现了一个强大民族的生命力。台湾学者有“南岛语族”提法,认为东起南美洲西岸的复活岛,西至非洲东岸的马达加斯加岛,北起台湾,南到大洋洲纽西兰岛南端”的诺大范围内,存在着一个仅次于印欧语族的南岛文化园区。并认为这个文化区的原乡、发源地是台湾。这一提法首先承认了新西兰的毛利民族属于这一园区;其次,这个园区所指是台湾少数民族高山族系列。现在的问题是高山族与大陆古代百越族是否是同一语系,对此恩格斯曾指出:“没有一条国家分界线是与民族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这说明,一个民族的语言跨越本国国界走向世界是一个合乎规律的过程。正如陈国强等所指出的那样,由于越族在中国的三次外迁,“作为包含古代越族成份的高山族和南洋各民族,在语言上也必然都保留百越语的多音节胶着语特点” 。所谓胶着语即一字多音语,不同于汉语的一字一音语。至今,毛利族说“恶”称之为“诺阿”,称“会”为胡伊,称“客”为卡朗等。我们对毛利语不熟悉,但相及国际语言学家和毛利语专家会找出许多毛利语言文字与古百越,古高山族及现代壮侗语族之间的亲缘关系。就此,美国学者白保罗(P?K?本尼迪克特)找出了壮侗语族同南岛、南亚语的一些相似的语词,从而认为“壮侗语族应属澳泰语系(南岛语系)”。 同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文化学者彼德.贝鲁伍德在其名著《人类征服太平洋》一书中,“对南岛语系起源作了综合论述,他推测南岛系的起源地乃是华南地区”。
生态学上的环境变化并没有走出百越民族融合、同化和变异的极限,正如达尔文所说:“就像已故的福布斯所经常强调的,生命法则在时间与空间中存在一种显著的平行现象!支配生物类型在过去时期内演替的规律与支配生物类型在现在不同地区内的差异的规律,几乎没有什么差异的。” 我们从毛利民族的食鱼和纹身同百越、高山族以及今天的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相同习惯中可以认定,毛利民族的存在、发展和扩大的趋势与海洋条件有关。有江河湖海才有鱼,鱼类是天然的食物。当初,百越人迁徒南洋各群岛,如果没有鱼作为基本生存条件,那是无法想象的。比如台湾新石器时代的贝丘,明确说明高山族祖先曾食蛤类。《临海水土志》记载高山族多吃“鱼肉”,捕鱼除了是雅美人与阿美人的主要生产外,也是其它地区高山族的主要副食品。纹面纹身不仅在亚洲和大洋洲普遍存在,而且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有人解释纹身从纹面而来,而纹面则是同黥面或黑面有关。实际上黥面是我国古代曾用以惩罚犯人的一种标志,以至于在一些沿海少数民族甚至在汉族中盛行。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阐述纹身的意义,象勇敢行为的标志,图腾崇拜的信仰,地位身价的象征,都离不开纹身的原始意义,即躲避野兽伤害,混染鱼虾海物之中,以保护自己的生存和繁衍。即使在今天,在与毛利学者的交流中,他们也认为这是动物本能的释放,是环境对于人的自然选择。由此看来,海南岛的黎族、台湾岛的高山族、新西兰岛的毛利族,他们共置于空气湿润,气温适中,雨量充沛的温带、热带和亚热带的气候之中,众多的动植物为大同小异的民族群体的壮大提供了富有特征的自然生态资源。
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处在任何区域内的国家和民族,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历史轨迹存在和逻辑推论合理,任何命题都可以成立。毛利族、高山族和百越族们都从远古开始,就是今天的中华民族的重要成员,他们在各个分布区的变化,仅仅是外在的分离,而其实质的内容基本上没有改变。波利尼西亚群岛和新西兰与中国大陆相距万里,但是毛利民族在经过融合、分化、异化和重组的漫长历史过程中,至今仍有60种左右的风俗习惯,与大陆和台湾的少数民族近相一致。我们再次不厌其详的举1/10的例正:例证1:歌舞。《北史.流求传》谈“歌呼踏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膊,摇手而舞”。《台湾府志》中说:“舞者着短衣或袒胸露臂跳跃盘旋”或模拟划船的动作,或“显现波浪滔天”。 这与毛利民族的独木战船舞何其相似!例证2:毛利的许多男人至今仍有“椎髻”装饰,这在战国时代的绍兴墓出土的铜屋里的人物形象,几乎都有“椎髻”。 例证3:毛利人崇拜鸟,认为是亡灵和诸神的灵媒。而越人拜鸟之俗,浸透各个领域,《吴越备史》卷一云:“有罗平鸟,主越人祸福,敬则福,慢则祸。于是民间悉图其形以祷之。” 例证4:放风筝。毛利人放风筝,起、飘、落平安,则表明生活顺心,平安无事。如风筝丢失意味运气变化,村人到20 里外寻找。 台湾人放风筝如“风筝断了线,财产去一半” 大陆放风筝遍及各个区域,除有娱乐内容外,企盼之欲,含盖其中。例证5:重男轻女。毛利族男性做手工艺品,女性不能靠近,精辟手工不传女性。在台湾高山族的族群中,仍视男性为传宗接代的主体,至于大陆不言自明。例证6:毛利族的崖葬遍布北岛高山地区,他们的棺椁外观象独木舟,有的在棺里放有船的龙骨,棺椁藏匿于山洞或隐藏处。而百越崖葬源远流长,在江西贵溪仙岩的崖葬,已挖掘出14座墓,都葬在溪河西岸绝壁的岩洞内。 何止江西,我们到两广地区,以至我们走到海外,凡有华人之处,其墓葬有几个不是埋在高山之处呢?可见,一民同俗,万古不灭。虽然族各一方,但族源是不能以国界和地域划分的,这真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在民族问题上的再现。
宗教信仰是社会的意识形态之一,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歪曲、虚幻的反映,是在一定历史和社会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但是,这种文化现象所揭示出来的正是毛利族与祖国今天各民族,信仰着相同诸神的实质。他们因解决食物而认为有“鱼神”;为繁衍后代崇尚“育神”(生殖器);为安居乐业有“农神”;为发展生产而敬“木神”;为出海平安有“水神”;为怀念先帝有“鸟神”和为与神沟通有“棍神”。正是毛利族的宗教灵感的基础是对诸神和视先灵魂的信逢,才支撑着这一中华民族的分支对早期越国(勾践之国)的缅怀和追迹。毛利人称之的“蒂基”,即人形图案,在雕刻中它代表着诸神和祖先。他们的“人鱼怪物”,难道不是流传在苏杭一带鱼美人的模拟?他们敬畏沾着红色羽毛的木制棍神,和喜欢穿红衣,用红的颜料和傢私的生活起居,那不是一般的喜好,而是与华夏人民,特别是与台湾兰屿红头村的雅美人同宗同族的象征!至今,我们的毛利族兄弟们,哪一个由部落升华到族体的组织机构中,没有“会所”和“议事厅”呢?而“议事厅”的装饰如人头柱形的布置,俨然是古代越王的宫殿!洪水故事的流传是整个波利尼西亚特别是毛利人长讲常吟的“水神”之颂,而“水神”难道就不可能是“禹带领越部落的精锐” 不仅“挺进中原,建立夏朝”,而且如《尚书.尧典》所记载的:“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中的对第三次海侵的治理?现在,许多毛利人已信奉基督教新教,这与福音教士塞缪尔.马斯登,这位来自新南威尔士的绅士有关,也与在百越族南下中与白种人混血之后改信西方宗教有关,但不可忽视的是百越族在祭祀天神方面认为“天之总神也”是“上帝,玄天也”。
综上十个方面的论证,虽有“凑整便记”之嫌,但更为重要的是为读者提供一个未来深入研究的领域。如果“蛮族、蛮俚”与“毛利”谐音之说,还不足以引起人们对毛利民族起源认同的话,那么,学术界发现的勾践使用的剑上,刻有“王利”之外,又多“一横”即“毛”的字样,总还可以解释今天的毛利民族,自尊自贵,挺胸高视的王子形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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