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资料来源:rnz.co.nz
新西兰中国城网 网讯【新西兰生活网】海外投资办公室说,这是对外国人因非法租赁而不是购买新西兰土地的行为,作出的首次处罚。
奥克兰高等法院裁定说,中国公民赵斌(Bin Zhao),在进行长期租赁“敏感土地”之前,未得到海外办公室的同意,将被罚款4.9万纽币,另外再支付1.5万纽币的费用。
赵先生现年61岁,是新西兰永久居民,与妻子和儿子一起住在这里,在这里和中国都有业务,并在新西兰拥有几处住宅和商业物业。
按照法律,所有外国人在购买或租赁“敏感土地”之前都需要得到海外投资办公室的许可。
海外投资办公室说:“这是近三周来法院针对违反《海外投资法》做出的第三项法院判决,也是第一起涉及海外投资者在新西兰租赁土地的法院案件。”
法官丽贝卡·爱德华兹(Rebecca Edwards)表示,与租赁相关的违规行为一般不应被视为比购买永久性土地的违规行为严重。
2014年,赵斌同意以600万纽币的价格购入Rodney的Coatesville Heights 112号的20.5公顷的土地,但须获得办公室批准。但是后来他们没有申请许可,也就没有成交。
但是,在签订合约的同一天,赵某还以每年1纽币的价格签下了这片土地的10年租约,并拥有10年的续订权。海外投资办公室说,租约是卖方的律师准备的,赵某没有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2018年,赵某征询了另一位律师的意见,当时,这一违规行为被报告给了海外投资办公室。
赵某立即承认了自己有责任,并配合办公室的调查,包括接受面谈。
办公室小组经理安娜·威尔逊·法雷尔(Anna Wilson-Farrell)说:“虽然这名投资者没有实际购入土地,但他确实获得了该土地的重大长期利益,因此他本应该要申请许可。”
“该决定表明,未寻求许可就订立长期租约不应被视为轻度违约。”
她说:“我们总是建议海外投资者在订立任何协议之前,应先就《海外投资法》获得专业的独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