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患者诺拉•利斯特( Nola Lister)很难理解外界对于电痉挛治疗(ECT)的指责,但她更自己喜欢迷幻剂的治疗。
这名退休的蒂马鲁女性,与其他250名来自新西兰全国各地精神病医院曾接受过电击治疗患者一样,有充分的理由起诉医院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方式。利斯特女士也接受过治疗,但她的看法与其他诉诸采取法律行动的患者有着很大的不同。
这些病人声称他们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曾受到过虐待、殴打、强奸或电击治疗等的惩罚。
利斯特小姐曾在1964年和1965年在蒂马鲁医院接受过ECT治疗。当时三十岁的她患有抑郁症。她不记得院方是否经得患者的同意对患者进行这种治疗。 对于她而言,ECT影响到她的最坏的一方面是,她甚至无法记得与治疗相关的事情。 “这的确困扰着我,我可能不记得了。” 她做过多少次的ECT也很不确定。
她的记忆问题完全不象电视节目中呈现的那样。她不记得自己做过“使自己浑身战栗”的治疗。
利斯特女士其后又被送入达尼丁一家私人精神病医院治疗(Ashburn Hall)。她被实施了一种实验性的治疗-医院居然使用了致幻药物LSD。同一阶段该医院也有其它几名患者被开具致幻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