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网 网讯 2011新西兰大选在即,今年的大选出来按照以往年度的方式投票外,公民还将投票表决是否希望保持现有的大选制度。如果不愿意,公民将可以在选票上提供的另外四种选举制度中投上自己的一票。今年大选投票的具体细节如下:
公民投票主旨
2011 年11 月26 日普选时也将进行公民投票。公民投票的目的是让您投票选出您希望将来议会选举时应
采用的选举制度。
您需要回答的问题
您将需要回答如下两个问题:
• 问题一是您是否希望沿用MMP 选举制(即现存的选举制度)或您是否希望改用另一种选举制。
• 问题二是如果新西兰不再采用MMP 选举制,其它四种选举制中,您希望采用哪一种。
投票单
在投票点,您将收到两张投票单: 一张黄色一张紫色。黄色的是2011 年普选的投票单,用于选举出议员。紫
色的是公民投票单,如下图所示。
公民投票表决结果
如果有至少半数的投票人赞成沿用MMP 选举制, 2012年将对MMP 选举制进行独立审核,提出改革建议。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核,内容必须包括议会已经决议的事项,例如政党必须满足何等条件才有资格选举其政党提名单中候选人为议会列席议员,投票人是否能够更改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名单的优先顺序以及候选人能否在选区和政党候选人名单中同时被提名等事项。议会人数和毛利代表不在审核范围内,但委员会可考虑MMP 选举制的任何其它方面事宜。如果超过半数的投票人赞成改革选举制,议会将决定是否在2014 年举行另一次公民投票,在MMP 选举制和2011年公民投票中得票最多的选举制之间进行表决。
更多有关2011 年公民投票的详情,请参见:
www.referendum.org.nz
选举制度简述
您可以投票的选举制有MMP 和其它四种选举制:
• 多数票当选制 (First Past the Post � FPP) ;
• 优先选择选举制 (Preferential Voting � PV) ;
• 可转移单票制 (Single Transferable Vote � STV);
• 补偿议席制 (Supplementary Member � SM);
更多有关MMP 和其它四种选举制的详情,请参见:
www.referendum.org.nz
下文分别对上述选举制度进行简要阐述:
MMP – 混合比例代表制
这是议会目前采用的选举制度。议会中共有120 名议员。全国有70 个选区,其中包括毛利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一名议员,即选区议员。其他50名议员从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名单中选出,即为列席议员。每位选民有两张选票。第一张选票是投票人选出自己拥护的政党,即为政党选票,这决定着每个政党在议会中可占的总席位。
第二张选票是投票人选出代表自己所在选区的议员,即为选区选票。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即为胜出者,得票数不需要超过半数。
在目前的MMP 选举制度中,在至少一个选区中获胜或者政党选票的得票数达到5%的政党,其议席的比例即与其政党选票的比例大致相同。例如,某政党的政党得票率为30%,其在议会中的席位即为36 名议员 (即为120 个议席的30%)。因此,如果此政党在20 个选区中获胜,除了20名获胜的选区议员之外,其列席议员人数为16 名。政党之间通常需要达成联盟或协议才能组阁政府。
FPP – 多数票当选制
议会中共有120 名议员。120 个选区中,每个选区 (包括毛利选区) 选举出一名议员。每位选民有一张选票选出代表自己所在选区的议员。得票率最高的候选人胜出,其得票数不需要超过半数。大党派 (尤其是获胜的政党) 在议会中的席位比例通常大于其在全国各地选票中的得票率。小党派获得的议席比例通常低于其选票的得票率。政党组阁政府通常不需要与其他政党达成联盟或协议。
PV – 优先选择选举制
议会中共有120 名议员。在120 个选区中,每个选区 (包括毛利选区) 选出一名议员。选民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对候选人进行排序。被列为首选人(即在选票中排在第1 位)的得票率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即胜出。如果所有候选人列为首选人的得票率都未超过半数,则被列为首选人的得票率最低者的选票即被排除,排除的选票即转移给选民的选票中排在下一位的候选人。以此类推,直到某位候选人的得票率超过半数为止。大党派 (尤其是获胜的政党) 在议会中的席位比例通常大于其被列为首选的全国得票率。小党派很难赢取议会中的议席,但是小党派候选人的选票会依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而影响其他候选人的得票率。政党组阁政府通常不需要与其他政党达成联盟或协议。
STV – 可转移单票制
议会中共有120 名议员。每个选区可有不止一名议员,这也包括毛利选区。这120 名议员可能分布在24�30 个选区中,每个选区的议员人数达3 至7 人。每位选民都有一张可以转移的选票。选民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对所有候选人进行1、2、3 等顺序排序,也可以按照自己拥护的政党预先公布的候选人排序进行投票。议员当选需赢得规定的最低票数。最低票数由每个选区的选民人数及需选出的议员人数决定。排在第1 的候选人达到最低票数即当选。如果选区仍有空缺议席,则会按如下两个步骤实施。
第1步,当选的候选人超出最低票数的选票转移给这些选票中排在下一位的候选人。转移票数后达到最低票数的候选人即当选。
第2 步,如果选区仍有空缺议席,得票率最低的候选人即被排除,被排除候选人的选票即转移给该选票中排在其之后的候选人。
重复上述两项步骤,直至议席名额用完。每个政党当选议员的人数大致为该政党在全国选区中第1候选人选票的比例。政党之间通常需要达成联盟或协议才能组阁政府
SM – 补偿议席制
议会中共有120 名议员。全国共有90 个选区,其中包括毛利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即称为选区议员。其他30 个议席即称为补偿议席。补偿议员从政党的提名单中选出,补偿议员亦有可能称为列席议员。每位选民有两张选票。第一张选票用于选出选民希望代表自己所在选区的议员,即为选区票。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即当选。当选者的得票率不需要超过半数。第二张选票用于选出选民自己拥护的政党,即为政党票。30 个补偿议席选票中,每个政党所获的得票数即为其政党票的得票数。例如,某政党的政党票为30%,无论其在多少个选区中获胜,该政党在议会中的列席议员人数为9 人 (即为30 个补偿议席的30%)。这便是补偿议席制与混合比例代表制的区别。混合比例代表制中,政党的政党票得票率即是其在120 个议席中的比例。补偿议席制中,主要政党通常拥有足够的议席独立组阁,但有时候也会需要与其他政党结成联盟或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