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基督城地区高等法院周五判处十七岁少年迪伦.加吉特(Dillon Gargett)八个月监禁,因为他在自己十六岁那年曾帮助自己的同学自杀。这是新西兰历史上第一次有人因助人自杀而遭到法律的庄严制裁。
去年九月份的一天,警方在基督城市内的某操场上发现了一具十六岁少年的男尸,随后警方对此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然而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杀死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和他的一名同学既当时十六岁的迪伦.加吉特。
迪伦.加吉特随即遭到警方逮捕,并被控以重罪。根据新西兰法律,这种帮助他人自杀成功的情节被归入谋杀或试图谋杀一类,最高可判处十四年监禁。鉴于该案案情严重,对该少年的宣判在基督城地区高等法院直接进行。
据法庭文件披露,迪伦.加吉特在朋友自杀的过程中向后者提供了工具并帮助他操作。这名自杀的少年此前曾试图雇用杀手或购买枪支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未能成功。最后,还是在自己的朋友的帮助下,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法庭没有透露迪伦.加吉特协助友人自杀并导致后者死亡的具体方式。
据当地媒体披露,迪伦.加吉特最初并没有认为自己做错,因为他始终认为自己只是在“帮”自己朋友的忙,但经过看守所中的一段监禁生涯,十七岁的他终于幡然悔悟。在看守所中经过深刻的反思,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带给他人的痛苦,并为此写下了一封忏悔信。在信中,他写道:“对不起,我错了!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带给别人的是内心难以磨灭的苦痛。”
迪伦.加吉特的父母表示,自己的儿子能这么做实在是一大进步。在他刚刚被捕时,这位少年拒不认为自己“助人为乐”有什么错,始终在强调是那位同学自己要结束生命的,他只是作为一个朋友协助了他而已。当时,他根本未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数月的看守所内的生活,给了这位少年一次反思的机会,最终令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