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或将出现孩子的父母同为男性或同为女性的特殊家庭
发布者:中国城网站新闻部
我要编辑
推荐进入论坛
进入我的随笔
时间:2009-08-20 10:36
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新西兰家庭事务法院(Family Court)代理首席大法官保罗.望.达多尔参(Paul von Dadelszen)日前在惠灵顿举办的一次活动上发表演讲时,公开呼吁立法机构修改现行的《收养法》,赋予同性恋人士以合法的儿童收养权。
达多尔参大法官表示,现行的《收养法》迄今为止已经使用五十多年了,早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既然我们已经承认了同性恋婚姻的合法性,那为何不能就此再进一步赋予后者以合法的子女收养权,让他们也可尽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并享受天伦之乐呢?达多尔参大法官指责,同性恋人士没有收养权,对他们而言是一种歧视,也违法了人权法案。这位大法官同时引用2003年的一项研究成果表示,在同性恋家庭中长大的被收养子女,不会因为自己的养父母是同性恋而导致自身的性取向发生变化。鉴于这种情形,达多尔参大法官认为根本没有必要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担心。
新西兰同性恋权利大事记:
1986:发展同性恋关系被除罪化,由此导致了同性恋行为逐步由地下走入地上;
1993:修改后的人权法案禁止以人的性取向为理由对前者采用歧视措施;
2004:同性恋夫妇的婚姻获得正式的法律认可。夫妇双方享有法律规定的与异性恋人士同等的各项权利;
据了解,在新西兰政坛中,工党和绿党对修改《收养法》赋予同性恋者以收养权颇为积极,但以国家党为首的中右翼政府对此的态度则显得颇为消极。现任司法部长西蒙.鲍尔已经明确表示,修改《收养法》并不在他的工作日程之上。
|
(本文为新西兰中国城网站编写所得,未经授权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抄袭、转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