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下乡创业的人员,福利来啦!日前,市政府网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晚报记者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建设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等平台100个,为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不仅降低准入门槛,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建设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等平台100个
根据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建设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等平台100个,每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打造1―2个辐射带动力强的创业园,力争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3万户,新发展农村中小微企业及经营大户15万户,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5万人次,扶持创业25万人,带动就业100万人,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双赢。
福利政策方面,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15万元以内2年期的创业扶持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市财政给予承贷银行1个百分点的奖励。而且,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此外,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的子女还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和普惠性学前教育。
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根据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与农业七大特色产业链和区域性主导产业主动对接,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庭院生态经济、林下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农产品烘干、贮藏等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同时,依托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我市还将搭建一批网络创业平台。按照“孵化园+创业园”的模式,重点打造一批市级孵化园和创业园。
此外,对于创业培训,实施意见明确要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青年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培训项目,将有创业意愿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