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1月5日,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重庆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具体实施方案,工业企业从本月起就开始实施,而其他行业在在条件成熟后实施。
什么是排污权?
方案指出,排污权是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重庆市环保局解释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将公共环境资源作为生产资料进行有偿分配,并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交易。
“有多少排污权,就可以排放相应数量和种类的污染物。不够,就得去买,多了,也可以将指标出售。”重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补充说。
哪些行业需要排污权?
方案中载明,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即排污单位),都需要有偿使用排污权。
具体涵盖的行业类别及其污染物指标包括:工业企业,污染物指标包括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工业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指标包括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服务业企业,污染物指标包括污水以及生活垃圾。
据重庆市环保局介绍,排污单位、政府,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法人主体、合格投资者,都可以买卖排污权。而被列为环保信用不良、实施环保挂牌督办、污染源限期治理、区域限批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行交易的排污单位,在整治完成前就不得进行排污权交易。
在哪儿交易排污权?
据方案规定,排污权交易须在市政府指定的交易机构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严禁场外交易。
据了解,重庆市还将组建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作为专门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平台,对重庆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在这个新的平台组建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据重庆市环保局介绍,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于2015年1月启动;其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在条件成熟后实施。
另外,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污权储备先在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农村地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