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市人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备受社会关注的大病保险经办系统已于近日搭建完毕,参保者可即时刷卡结算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按照规定,2013年1月1日以来,参保居民发生的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1.1万元的,在1.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险资金分别按40%、50%、60%给予补偿。全年累计补偿大病保险待遇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
不仅是市内医院,在与重庆市建立异地结算平台的其他省(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于2014年1月1日后出院的参保者,都可刷卡结算即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补偿。符合条件的有海南省以及遵义、贵阳、广安和成都市的近90个医疗机构。
今年3月底前,全市将完成2013年的大病保险待遇补发工作。相关参保者可在3月31日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原则上在区县社保机构)或其指定机构提出申请。据统计,去年全市有7.9万人符合大病保险待遇条件。
申请时要提供哪些资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假如是在市内就医或已搭建异地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就医,参保者不需要提供医疗原始发票,只需提供自己的就医账号和本人银行账号等信息,大病保险待遇将直接补发到其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