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赔偿款了。”近日,租住在渝中区的曾婆婆在江北区法院领到4.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后,心情很激动。
曾婆婆在市内一家餐饮公司做洗碗工。去年2月,她在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该餐饮公司支付了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后经司法鉴定,曾婆婆为九级伤残。在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曾婆婆将该公司告到江北区法院。
江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公司赔偿68130.56元。二审后,市一中院维持原审判决,但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支付,曾婆婆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随后,法院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依旧拒不履行赔偿。于是,法院当即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办公设备等物品。在亲历法院的威慑力后,被执行人于1月8日主动提出和解,与曾婆婆签订和解协议。1月14日,曾婆婆终于如数领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