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承了电话召车后却无故爽约,的士司机这种行为一经查实最高要遭罚款2000元。市运管局12月10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对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的新修订《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对于出租车驾驶员中途甩客、倒客等种种违规行为,《条例》都给出了处理规定。
答应了电召就不能“放鸽子”
乘客电召了出租车,驾驶员答应前来,可是左等右等却一直不见车来,驾驶员也“玩消失”再也联系不上……这种被“放鸽子”的遭遇,部分市民曾领教过。
《条例》规定,对于接受了电召,却没有提供服务的出租车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日以上30日以下,或责令违规车辆停运5日以上30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将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
车内吸烟要遭吊销从业资格
乘出租车时遇到驾驶员烟不离手,乘客难免“遭罪”。
对此,《条例》规定,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若驾驶员吸烟经乘客劝阻仍不改正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从业资格证或车辆,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吊销从业资格证。
另外,对于市民一直诟病的出租车驾驶员中途甩客、倒客等行为,《条例》也明确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搭载他人或者绕道,否则同样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从业资格证或车辆等相应处罚。
开不开空调音响乘客说了算
炎炎夏日坐进出租车,乘客希望驾驶员开空调,却得到“气不够了,空调开不起”的答复,实在很郁闷。出租车开不开空调,驾驶员与乘客谁有决定权?
“当然是乘客有决定权。”市运管局负责人称,《条例》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车辆设施设备。若违反此规定,驾驶员将被处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