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黄奇帆说,《实施意见》的出台,是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重庆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源头之一,是扩大社会就业的主体,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就是鼓励群众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人就业。同时,小微企业发展好坏也是检验一个地区发展环境好坏的“试金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要按照国家要求,推动结构性减税,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要认真帮助解决小微企业用工问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要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四届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多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评审(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委员会在市政府依法决策、处理涉法事务、提高立法质量和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很大贡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学校迁建债务化解方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轨道交通9号线嘉华专用桥有关问题的请示》,听取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市招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事项。
副市长翁杰明、何挺、吴刚、张鸣、陈和平、刘强、谭家玲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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