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在此之前,国内只有深圳曾专门出台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政策,我市此次出台《政策》的背景是什么?“含金量”有哪些?5月31日,市云计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云办)有关负责人接受《重庆日报》独家专访。
全市互联网产业年产值约40亿元
近年来,我市互联网产业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态势。2012年,全市互联网用户超过2099万户,其中固定宽带用户413.8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1686.1万户,形成了较好的互联网产业市场基础。
“目前全市互联网产业年产值约4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金额约1500亿元,高品质数据中心、下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推进,互联网产业配套环境正在改善。”这位负责人表示,尽管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成果显著,但同国内互联网产业发达城市相比,却仍算“后进”,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没有大规模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无法搭建公共平台以降低初创企业成本、提供针对性服务;
二是本地互联网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在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吸纳等方面相对缺乏竞争力;
三是我市在服务器托管、宽带网络服务方面,市场价格一直处于高位,互联网企业为降低成本,纷纷将企业服务器外迁;
四是随着产业规模发展,企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更迫切,但关注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天使投资、VC(风险投资)、PE(私募基金)与企业对接机制不畅,企业缺资金、基金缺项目的现象并存。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政策》,是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历经数十次修改后形成的。
每年专项支持不少于5000万元
“《政策》最大的亮点是从2013年起,在民营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等市级相关资金中专项安排,每年以不少于5000万元的力度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该负责人说,5000万元看上去不多,但相对我市互联网产业目前仅40亿元的产业规模,已经是不小的数字。
另一个亮点是税收。以往互联网企业是按照5.5%缴纳营业税,《政策》提出开展互联网企业认定试点工作,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载体提供服务并取得营业收入(实物电子商务销售除外),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全额征收3%的营业税。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互联网企业,还将返还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
此外,为鼓励全球或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来重庆投资兴业,我市将对这些企业给予5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取得内容提供商(IC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因特网数据中心(IDC)等运营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则予以一次性资助3万元。
“互联网企业很多没有厂房等固定资产,因此融资是个大难题。《政策》明确提出,由三峡担保对全市发展良好的互联网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支持,每年担保额度不少于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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