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向重庆市金融机构印发了《2013年重庆市信贷投向指引》,限制对高耗能和违规企业放贷。
据了解《指引》全文共18条,并按信贷投向倾斜类、支持类、审慎类、限制或禁止类四大类进行划分。其中:将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小微企业发展、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创业就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科技创新和“两翼”地区发展列为倾斜类,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涉外经济列为支持类。
同时,要求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审慎把握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等安全隐患的企业的信贷投放,并严格限制对“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严禁向违反房地产政策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禁止对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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