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透露,为方便借款人办理相关业务,提高贷款卡发放和年审效率,自9月15日起,先行在主城八区实行贷款卡新办和年审商业银行预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贷款卡预审核),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负责人称,过去,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主城八区只有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一个网点,随着重庆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需要办理贷款卡业务的借款人逐渐增多,现行贷款卡新办和年审方式给借款人带来一定不便。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从9月15日起,注册地在重庆市主城八区的申请新办或年审贷款卡的借款人,可以在主城八区就近选择与自己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商业银行支行或分行营业部办理相关事宜,不用再到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提交资料。
借款人向商业银行提交齐备的贷款卡新办或年审资料后,由商业银行完成资料预审核及录入工作,并将贷款卡预审核资料送交至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完成资料终审后将通过审核的借款人的相关资料(包括新办的贷款卡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年审的《准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传递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交给企业。
据了解,需要办理贷款卡新办或年审的借款人,首先要登录人民银行互联网站重庆营业管理部子网站,点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征信管理”,下载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借款人基本信息模版、借款人财务报表模版,并参照“贷款卡办理及年审需提供资料”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
人民银行于收到商业银行提交的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终审。对于拒绝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借款人可以直接向人民银行投诉。
贷款卡是人民银行发给注册地借款人的磁条卡,是借款人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凡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借款人,应当向注册地人民银行申领贷款卡。一位借款人申领一张贷款卡,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有效期为1年,在我国境内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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