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全市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五周年暨《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一周年座谈会上获悉,今年1-5月,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913个,累计达14316个。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全市所有农业产业,其中种植业和畜牧业占70%以上,合作领域拓展到资金、劳务、乡村旅游等。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从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有法可依的发展轨道。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市人大经过两年的立法调研论证,出台了《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将我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系列举措系统梳理以后上升为法规。
我市逐年增加合作社专项投入,合作社已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累计有306个合作社参保,保险金额达9.6亿元。全市439个合作社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拥有注册商标900个。
“合作社提高了农民市场谈判地位,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正在成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西南政法大学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主任黄胜忠认为,近年来,重庆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注册数量不少,但规模总体偏小、运行不够规范,总体上仍处在初期阶段。他建议,要积极拓展农民合作的领域和功能,把合作社的制度优势不断引入农业生产的各环节和农村发展的各领域中,带领农民创新创业。
市农委主任夏祖相透露,我市正组织兴办加工企业扶持政策的研究,促进合作社向加工领域延伸;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管理办法,规范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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