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据重庆市科委传出好透露,科技部、财政部已启动2012年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以下简称“中欧节能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重庆是试点地区之一。即日起,重庆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进行申报,最高资助额达到300万元。
据了解,中欧节能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研发项目和交流项目两类,其中以研发项目为主,重在支持中小企业与欧盟企业、研究单位等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市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研发项目中,将重点支持太阳能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智能电网及储能技术、工业节能与提高能效技术4个方面,如太阳能电池关键辅助材料的国产化研发、燃煤电厂节能优化和钢铁行业余能余热利用等。
“中欧节能资金将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该负责人表示,其中,研发项目将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4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课题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交流项目则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国际差旅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中小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那么,申报企业有哪些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为设立1年以上、由中方控股的中小企业。”该负责人称,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如果已经通过其他经费支持获得研究结果的项目、重复进行研究(包括与国内现有研究成果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不得申报。
有关详细情况,申报企业可通过市科委网站(
www.ctin.ac.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