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五一”长假前发布消息称,2012年凭证式国债的发售有了新变化,今后将只面向个人发售,不再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投资发售。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变化的内容还包括:凭证式国债的承销方式由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承购包销改为代销。发行结束后,各承销团成员须准确计算各品种当期凭证式国债实际发售金额,并将剩余代销额度予以注销,不得自行持有或继续向投资者发售。
此外,从2012年第四季度起,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期结束后,如果投资者提前兑取,承销团成员不能把国债再次销售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