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供应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收取进场费、赞助费行为将被禁止。在农产品收购上,企业需向种养大户等散户支付现货现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货款则须在24小时内转账。
2月24日,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全面推动农业规模化生产组织与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等产销对接模式。
未来,我市计划组织动员全市范围内大、中型超市全面开展“农超对接”、动员餐饮企业积极参与产销对接。鼓励主城大型超市,主动深入区县(自治县)开展对接,鼓励卖场设置时令平价蔬菜专区,并计划采取契约合作方式,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基地,控制食品安全源头,降低市民消费成本,满足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