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渝政协委员集体提案:分行业调税为中小企业“松绑”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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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07 14:59
融资难、用工荒、成本增加……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已步入“深水区”。如何加快中小企业良性发展,在渝全国政协委员就此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分行业为中小企业减税。
在渝全国政协委员谈理平坦言,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其生存状况甚至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更为艰难。例如欧美市场继续萎缩且竞争激烈,内外需拉动持续乏力,劳动力、原材料、土地等诸多要素成本逐步攀升,持续稳健货币政策使“融资难”问题更加凸显,环境约束趋紧使企业转型发展面临更大压力,“一盘散沙”、“人微言轻”一再遭遇“非国民待遇”,“用工荒”进一步加剧等,“中小企业已实实在在步入发展‘深水区’。”
按照中央经济政策精神,2012年“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的货币政策难以全面放松,新一轮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在渝全国政协委员认为,积极拓展政策空间,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以缓解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并促其转型升级,是当前刺激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最佳选择。
事实上,2008年以来,结构性减税在抵御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已发挥作用。但大家认为,这种结构性减税只是在以增加政府支出、扩大公共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中扮演了辅助角色。当时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并非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同时也由于中小企业亏损面较大,难以真正享受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政策。
在今年的集体提案中,委员们建议,制定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拓宽结构性减税范围,分行业下调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应税所得率。同时放宽对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限制,降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对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委员们还希望通过完善税收政策激励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可加大对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对金融机构贷款(单笔贷款或贷款余额在200万元以内)给中小企业的利息收入免征3年营业税。同时,应适度放宽中小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限制,建议允许中小企业应缴所得税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3倍以内据实付利息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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