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业专项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处罚并予以通报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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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20 14:35
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近日,重庆银监局全面开展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存贷挂钩、强制捆绑、高息揽存、擅自提价等消费者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对于贷款业务和服务收费,银监会提出“七不准”和“四公开”。“七不准”包括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四公开”则包括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效用功能公开。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2月底前在总行网站、营业场所公布前述规定,并在3月底前对外公布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
专项整治期间,重庆银监局将通过调研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监督。对自查结束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银监会的统一要求,依法严格处罚并予以通报,对严重违规案例还将引入舆论监督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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