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超过5500元/平米 开发商或将多缴土地增值税
发布者:重庆
我要编辑
推荐进入论坛
进入我的随笔
时间:2011-12-05 15:36
明年起,住宅价格一旦超过5500元/平方米,开发商可能会多缴1.5%的土地增值税了。市地税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价格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政策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5月,我市发布《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问题的通告》,将我市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为三档: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2%;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商业用房、车库等)预征率为3.5%;独栋商品住宅预征率为5%。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当时认定的普通住宅,多指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总的建筑面积/总的占地面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的住房。
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房地产项目位于主城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价格标准为5500元/平方米以内;房产开发项目位于我市主城行政区域以外的,价格标准由各区县局提请当地区县政府确定,并报市地税局备案。这意味着,一旦主城九区的房产价格超过5500元/平方米,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从2%调整到3.5%。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以前的评判标准中,并未对房产的单价做明确规定,而现在明确规定为550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继续开发那些建筑面积不满144平方米而价格高于5500元/平方米的户型,将按照3.5%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无形中增加了开发商的成本,将迫使开发商在为房屋定价时,考虑有无必要触碰5500元/平方米这条“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