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日本核泄漏事故持续恶化,东京电力公司(东电)国有化传闻再次泛起。据日本《读卖新闻》29日报道,日本政府正研究将东京电力公司暂时国有化的计划,并承担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赔偿。
对此,日本官房长官枝野幸男29日上午紧急“辟谣”,称没有考虑将东电国有化。日本首相菅直人的发言人也表示,未将东电国有化置于议程之内,政府正与东电商讨其负债问题。
赔付金额将是“天价”
受《读卖新闻》消息的影响,东电公司股票29日再次跌停。日本地震发生以来,该公司股票已经下跌约75%。
东京电力公司市场生存前景令人担忧,因为目前尚不清楚东京电力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加之在电站外面的土壤中发现了微量剧毒的放射性物质“钚”。
日本首相菅直人29日表示,日本正面临有史以来的最大危机,核电站目前的状况依然难以预测。这更让人担心此次化解核危机的最终赔付金额将是天价。
东电一位高管表示,赔偿“肯定”会超过1200亿日元———根据政府法规,日本政府为其提供了1200亿日元的保险。
日本的《原子力损害赔偿法》规定,核事故的赔偿责任,由核电站自身承担,如果是由地震或海啸引起的事故,则日本政府将承担最高1200亿日元的赔偿责任,而由“社会动乱”或“异常的巨大灾变”引起的事故,核电站可以免责,由政府承担一切赔偿。
然而,这一例外条款,至今一次也没有适用过。
东电面临着高昂的代价包括:需要清理被损毁和污染的核电站,恢复损失的电力供应,以及赔偿受到核泄漏影响的居民和企业。
清理与关闭核反应堆也将代价高昂,东电预计将动用为未来电厂关闭所预留出的5100亿日元准备金。它将必须掏钱来弥补福岛损失的发电产能。东电的另一座核电站曾在2007年7月的一场地震中被迫关闭,这迫使该公司不得不购买其它燃料,从而导致燃料账单超出预算4200亿日元。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东京电力公司还面临15亿美元的第三方损失赔偿责任。因为主要是来自核电站周围19公里疏散区的民众、疏散区外的农民以及其他灾民的索赔。
此外,东电今年必须赎回价值约为5700亿日元的债券,但法国巴黎银行驻东京首席信用分析师m anan akazora估计,在赎回成本之外,它可能仍要承担至多3.69万亿日元的额外支出。
垄断地位使东电免于破产
不过,由于银行业的支持和长期以来的垄断地位,东京电力很有可能挺过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m anan akazora表示,东电在东京地区近乎垄断的业务,将会使它免于破产,因为这块业务会带来可观的现金流。
在截至去年3月份的财年中,东电从这块业务中挣得了9880亿日元的现金;到年末,净现金达到了1530亿日元,附息债务总计为7.524万亿日元———所以它的净资产达到了2.516万亿日元。
三井住友(m itsui sum itom o)的银行家们正在偿还14年前欠东京电力公司(tepco)的一笔人情债。近日,该银行牵头组建了一个财团,为身处日本核危机中心的东电提供2万亿日元(合247亿美元)的紧急贷款。
分析师、银行家和政府官员们表示,由于得到了日本最大几家银行和政府的支持,加之自身雄厚的财力,东电似乎有可能伤痕累累地幸存下来,但总体上不会伤筋动骨。
国有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能源和自然资源财务部长前田匡史表示:“作为一家提供电力的公司,东电不存在消亡的可能性。”前田匡史也是日本内阁一名特别顾问。
财团成员中的一位银行家也持相同见解。“东电不仅不会倒闭,也不会被允许倒闭。”上周,包括三菱东京u f j银行(mitsubishi u f j)和瑞穗(m izuho)在内的财团,同意向东电提供至多2万亿日元的紧急贷款。
尽管东电眼下没有面临资金问题,但银行家们表示,该公司正考虑建立一只应急专项基金,该基金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英国石油(b p)在去年墨西哥湾原油泄露事件后面临未知债务时所建立的基金。
有分析指出,作为上市公司,管理层集体辞职,甚至企业破产都不无可能,但作为全日本最大的电力企业,日本东京都、关东地区和山梨县的电力供应几乎完全仰赖东电,这个庞然大物几乎到了“再烂也不能倒”的地步,就算重组,其躯壳也依然还会是老样子。
政府难逃监管之责
此番东电国有化传闻,让在事故处理中饱受诟病的日本政府再次受到质疑。由于政府与大型垄断企业之前关系“暧昧”,使得监管效率低下,为日后的灾难埋下了伏笔。尽管东电是不折不扣的私营企业,但作为性质特殊的产业,日本政府理应负起安全生产督导、监管之责。
事故发生迄今,菅直人内阁及其本人已多次直斥东电之非,甚至“强令破产”的说法也一度传出,但这种说辞被许多观察家视作菅直人内阁推卸自己责任、寻找替罪羊的政治戏法。
成立于1951年、前身“东京电灯”在1883年便创立的东电,是日本关东地区资历深厚、势力可观的财阀,和当代日本政治间关系盘根错节,前执政党自民党多个派系都和该财团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关系,而现在执政的民主党,其前首相福田康夫和东电财阀上层间的密切关系,更是“公开的秘密”。
据了解,2003年4月的“第一次东电丑闻”曾经震惊日本朝野,结果却以东电领导层集体辞职而草草了结;在2007年的“第二次东电丑闻”中,经济产业省业已收到东电提交的、亲笔承认安全数据篡改的报告书,但调查、处理仍然一笔带过,东电旗下13座安全隐患丛生的核反应堆仍在“带病坚持工作”。
据悉,由于自创办起便是民营,日本电力部门的地方性垄断经营状况始终不变,而不像铁路、电信等部门,因“国有民营改革”的分拆,而达到过“去垄断化”的效果,因此其官僚主义和低效,在某些方面比老国企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政客和财阀间的复杂利益关系,又让应有的督责、监管难以发挥效力。(记者 闫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