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塔什干3月25日电 乌兹别克斯坦议会参议院(上院)25日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议会多数党获得推举政府总理候选人的权力。
根据宪法的新规定,在议会立法院(下院)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或者获得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将有权推举或罢免总理。当天的会议还授权议会提出针对总理的不信任案。如果不信任案获得通过,总理本人及其内阁将一并辞职。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总理候选人是由总统推举后由议会批准。这次授权议会多数党推举总理候选人的宪法修正案是由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提出的。(记者 董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