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海床法
替换2004年海岸海床法案的新法,拟于本周内通过三读。检察总长克里斯∙芬雷森(Chris Finlayson)日前宣读了对《海岸、海床法》长达75页的补充条例,其中包括要求在处理海岸海床相关案例时授予以毛利惯例法为依据的权利,并正式载入国会法案。已经离开毛利党成为独立议员的Hone Harawira 已再次对他的前毛利同事们发难,说“我很惊讶毛利党会准备接受这个结果”。
在3月16日的国会投票中,除国家党、毛利党和联合未来党投了赞成票之外,包括国家党盟友行动党在内的所有其他政党均投了反对票。据英文先驱报报道,行动党女议员希拉里·卡尔维特更强烈指称针对海岸海床的新立法是‘种族主义’。
工党认为,由国家党主导的这个立法过程是反民主的。他们无视新西兰人民反对此项立法的呼声,趁举国上下的注意力都放在基督城震后重建工作的当口,匆忙通过法案。国家党的立法未能提供一个持久的解决之道。即便是国家党的盟友毛利党,也说这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未来他们还要为修改法案进行游说。工党相信对于海床海岸议题,如果所有政党都有政治意愿一起努力去解决,则找到长治久安之道是可能的。
海岸、海床法的相关背景:
2003年,南岛的一个部落和政府之间有一个关于海岸海床的案子求诉高等法院,后来上诉到上诉法庭,最终无论是法院还是上诉法庭,归结出一个根本问题:在高位水线以下的区域(即海床、海岸),若将它算作毛利人按他们特有的习惯法所拥有的主权,有无法律上的障碍?换一种角度解释:就是如果毛利人现在要伸张对海岸海床的所有权,我们能不能阻止?判决下来,结论是:没有现成的法能阻止毛利人对海岸海床的诉求权。
在工党出台《海岸、海床法》之前,据当时毛利土地法庭的法律规定,毛利人可以把根据习惯法持有的产权,转换为可独立持有并交易的土地权。
国家党早在2005年大选前发起过声势浩大的运动,口号是:iwi 对Kiwi, 主要在宣传我们所有人都有进驻海滩的自由和权利。
2004年,时任工党政府为了全体新西兰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为避免出现一部分国民以习惯法的名义,占滩为王、先者为大的不平等局面,出台了《海岸、海床法》,籍之以控制、约束毛利习惯法。然而工党却因为这部力求全体国人平享海岸海床的法而得罪了一部分毛利人。当时工党议员即现毛利党共同党魁塔利安那•图利娅便是因此而脱离工党、成立了毛利党。
国家党08大选,为了争取毛利党和毛利部落而改弦更张,同自己2005年时激烈宣张的beach for all 唱起反调,许诺说他们上台之后要将海岸海床法废止。这次针对海岸海床的新立法,可视为总理约翰基及国家党为兑现给毛利党的承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