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政府计划改变法律,老板们将不再需要合理的理由要求员工出示请病假的依据。就业法专家称这种改革似乎有点过头了。

现在的法律规定,雇主可以对请假满三天的员工要求出示医生开的证明。但是法律还规定,如果雇主有合理理由怀疑员工不是真的生病,就可以要求出示证明,即使是一天的病假。雇主必须及早告诉员工,并支付就诊费用。
劳工部长Kate Wilkinson证实,政府希望能够简化法律。“我们的目的是要重新措辞,取消“合理理由”的要求。通过简化,法律能够清楚地表明,只要雇主心存疑问就可以要求证明。因为很多雇主都表示他们不明白什么叫做合理的理由。这个小变化使大家都能够更明确,让那些喜欢谎报病假的人无法再冒险说谎。”
就业法律专家Max Whitehead说“合理理由”的法律定义很模糊,现行法律需要进行修改,但取消这个要求显然有点过头了,这使得无良老板可以滥用权力。
Wilkinson说,事实上让雇主支付就诊费用就是惩治滥用法律的措施。“因此,只有真的对请病假的员工由怀疑时,老板们才会要求证明。我不认为会比现在的情况更混乱。但它更简单易懂和实施。”
工党的劳工问题副发言人Darien Fenton昨天在众议院向Wilkinson提出,政府是否建议老板们在无理的前提下要求生病证明。
Wilkinson回答到:“我们不支持任何不合理的事。就业法应该是立足于公平对待雇主和雇员的立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