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7月10日,市医疗保障局通报称,截至6月末,已有近1.9万家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涉及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重庆接入174家,预计8月还将增至533家。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仅适用于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自2017年以来,重庆参保居民市外就医直接结算累计8.9万人次,外地到重庆就医结算累计9万人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对象涉及三类人群:一是退休后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随子女异地养老人员、被单位外派异地工作等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二是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市外住院就医的人员;三是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的人员。
参保人在外出前或就医期间,可通过参保地对外公布的备案专线电话、社保App等渠道,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备案登记,之后便可持卡结算。
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政策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持本人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根据就医医院出具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就医医院垫付。重庆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费用实行“一单制”结算,即一次性结清上述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