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经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意,市政府4月23日正式印发《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由“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组合。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
“重庆是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地区。”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舒立春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4年,浙江、上海启动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启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重庆积极借鉴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结合重庆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形成了《实施方案》。
此次重庆高考综合改革包含几个关键词:学考、合格考、选择考和高考。学考指的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两部分。高考由全国统一考试语、数、外三门学科考试和“选择考”组成,在每年6月进行。
从2021年起,考生的普通高校录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科“选择考”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每门学科原始分分值均为100分。其中,首选学科成绩以原始分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再选学科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每门分值仍为100分)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总分300分。
不分文综和理综后,高校的录取方式也有调整。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一个招生专业(类)一所院校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模式。
同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把“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作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主渠道。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针对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
即日起,市教育委员会、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评估院联合组建了咨询答疑队伍,统一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答疑。
集中咨询时间:4月23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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