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近日,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对申请对象、申请资金额度、申请流程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在原有的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基础上,将转贷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双百”大型民营企业,资金使用限额提高到最高8000万元,转贷资金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
资金持续创新优化升级
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是我市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种政银合作新模式,该资金设立于2016年初。应急转贷资金的转贷对象为在市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企业通过转贷平台自行申请,合作银行通过对企业进行审核,就可确认是否予以续贷和使用转贷资金,帮助企业在流动性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迅速获得贷款,且融资成本仅为平常社会融资成本的百分之一左右。
记者了解到,该资金设立以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了持续创新优化升级。
例如,在提高使用额度方面。最初,单个企业单笔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额度为1000万元,政策实施半年后,不断有企业提出增加使用额度的需求。为此,相关部门将额度从1000万元逐步提高到3000万元,以满足更多企业对转贷资金量的需求。
在拓宽使用范围方面,很多企业以公司法人或主要股东的名义申请贷款,用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考虑到此类情况的转贷需求,相关部门将借款主体为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的500万元以内个人经营性贷款也纳入转贷资金支持范围。
在延长使用时间方面,鉴于企业办理国土、房产抵押手续时限较长的实际情况,政策将企业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最长时限由5个工作日延长至7个工作日。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再次进行了增额度、拓范围、延时间。最大亮点便是将转贷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双百”大型民营企业。
单笔额度最高8000万元
据悉,目前在申请资金额度上,中小微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双百”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0万元;借款主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实际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转贷资金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资金占用费收取标准由此前的分类收取统一调整为每个工作日0.2‰,有效降低企业转贷成本。
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转贷平台已经为393家企业转贷28.69亿元。自2016年以来,累计为3646家企业转贷355.5亿元。在解决企业续贷难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初见成效。
市财政局方面表示,下一步还将根据转贷资金供需情况,研究提出转贷资金增资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落实好应急转贷政策,研究转贷绩效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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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申请?
申请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无严重失信违法记录。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重庆市“双百”企业名单中的大型民营企业。
3流动资金还贷存在暂时困难,合作银行同意续贷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得申请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企业申请的单笔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额度控制在贷款到期金额或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金额(按就低原则执行)的90%以内,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