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3月27日,江北区与酉阳土家族自治县签订“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协议”,这是我市在全国首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来,签订的首个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协议。按照协议,江北区将向酉阳县支付7.5万亩森林面积指标价款共1.875亿元。
“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是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改革举措。”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谢志刚介绍,对标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目标,我市要求国家确定的产粮大县或菜油主产区(不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值不低于50%;既是产粮大县又是菜油主产区(不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值不低于45%;其余区县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值不低于55%。
“这对大部分为城区的江北来说,有很大难度,关键是没地方可用于大规模造林。”江北区农业农村委主任石辉表示,针对这一情况,2018年10月30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提出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成森林覆盖率目标确有实际困难的区县,可以向森林覆盖率高出目标值的区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计入本区县森林覆盖率。
为此,江北区与酉阳县签订协议,江北区按照造林1000元/亩、管护100元/亩/年(按15年进行计算),购买酉阳县7.5万亩森林面积指标,总额达到1.875亿元,分三年支付给酉阳县。该面积指标仅专项用于江北区森林覆盖率目标值计算,不与林地、林木所有权等权利挂钩,也不与造林任务、资金补助挂钩。到2021年江北区的森林覆盖率(加上购买的7.5万亩指标)若仍未达到55%,江北区还要向酉阳县增购相应的森林面积指标。江北区支付酉阳县的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酉阳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实施横向生态补偿,为各地加快绿水青山建设、共促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生态服务受益区县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双赢打下了基础。”谢志刚说,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地方不吃亏、能受益,可切实让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对促使各地履行提高森林覆盖率职责,由被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转变为主动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形成共同担责、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