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照顾服务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匹配。
任务要求,要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持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
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申请投靠成年子女登记常住户口。退休人员以及本市户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贴。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
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支持社会资本开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在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过江索道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铁路部门要为列车配备无障碍车厢和座位,对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订票和选座位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