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昨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本次大会会期三天半,共15项议程,包括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多项法规案;听取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科技创新情况等多份报告等。
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对公交车专用道设置、线路特许经营期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此外,草案删除了“有空调设施的客运车辆车厢内温度高于28摄氏度时,开启车辆空调设备”的规定。还增加了“禁止乘客携带宠物乘车,具有有效证件的导盲犬除外”的规定。
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对条例名称,保护职责划分等做了修改。同时,草案增加了市人民政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责任人的规定;明确规定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责任人调整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任。还增加了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做好保护工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