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4月15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昨日,由重庆市委国安办主办、市国安局承办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我市启动,在商圈、社区、工厂等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昨天,由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开始实施。
据介绍,为了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保护、奖励举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重庆市国家安全局日前制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据悉,《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分为15条,从举报线索的内容,到举报办法以及举报奖励,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注意到,“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或者制作、传播、出版危害国家安全的音像制品或者其他出版物的”“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等内容也被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线索”。而市民发现这些线索后,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投递信函或者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第七条规定,对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侦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发挥特别重要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给与10万至30万元奖金。
国家安全机关也会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