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昨天早上8点35分,在重庆长寿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维化工”)财务税管员汤先志从“环保税申报专窗”接过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是重庆市首张环保税税票,这标志着重庆市环保税首个征期开始。而作为环保税前身的“排污费”,也在近40年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费改税”在重庆市平稳实施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环保税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至18日是首个征收期,纳税人在线上线下均可申报。在长寿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为此次申报设立了“环保税申报专窗”绿色通道,不少企业代表正陆续前来申报。“简单填写完申报表,5分钟左右,工作人员便完成了录入和开票,整个流程十分便捷。”汤先志说。
“生产效率低、污染排放多的企业将缴纳更多环保税;但生产效率高、污染排放少的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长寿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叶茂介绍称,由于川维化工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50%,此次申报交纳的水污染物环保税,享受到了50%税收优惠,实际交的税款约23万元。
重庆首张环保税税票的开出,标志着环境保护税“费改税”工作已在我市平稳实施。据悉,按照“费改税”的平移原则测算,重庆环保税收入规模预计并不大,目前已识别纳税人近8000户,考虑税额标准上调等因素,预计环保税收入约4亿元。“目前,我市已全面开通前台绿色办税通道、自助办税服务区、网上申报系统等多条办税渠道,保证纳税人清清楚楚申报,明明白白缴税。”重庆市地税局副局长罗安梅介绍,环保税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可以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一家为何是川维化工
“环保税法颁布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积极做好环保税申报和缴纳准备工作。”川维化工财务税管员汤先志介绍,长寿区地税局、环保局先后3次深入企业,对环保税征收进行了宣传和辅导。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在环保税开征首日,川维化工主动缴税,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公司依法经营、保护环境的决心。
据介绍,川维化工位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引进的四套大化纤项目之一,工厂占地5050亩,当时基建投资10亿元,主要装置分别从英、法、德、日等国引进,1974年破土动工,1979年投料试生产,1983年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同年整体进入中石化。1993年9月,经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审定为特大型企业。
经过40年的建设与发展,川维化工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以天然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精细化工、特色化工及化纤产品的特大型联合企业,设计年耗用天然气15.5亿立方米。全厂主要装置生产能力为年产乙炔16.75万吨、甲醇87万吨、醋酸乙烯50万吨、聚乙烯醇16万吨、醋酸乙烯一乙烯共聚乳液6万吨、液氨20万吨、维纶2万吨,是中国大陆最大、世界第二的醋酸乙烯生产企业。
2010年以来,公司投资约10亿元,实施了一系列污染治理项目,其中,投资5.7亿元,实施了“碧水蓝天”环保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公司污染物排放浓度优于国家和重庆市排放标准,COD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2017年较2011年分别别削减33%、85%和74%,为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做出了突出贡献。
多知道点
噪声超标要缴环保税
谁是纳税人?
“排污费”在我国已有近40年的历史。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学校、医院、商场、餐馆,甚至是个人,都会“排污”。那么,他们是不是都要缴纳环保税呢?
“不是所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要申报缴纳环保税。”重庆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才是“环保税纳税人”,应当缴纳环保税。该负责人举例:一家餐馆如果将污水排进排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是不需要申报缴纳水污染物环保税的;但如果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田野、山坡等外环境中,则属于环保税纳税人,必须申报缴纳环保税。同理,水泥、钢铁、火电、化工、石油等行业企业或将成为环保税的纳税大户。
税额如何?
环保税设置的税目,大的分类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纳税人可在线上线下申报。从税额标准看,环保税将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
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
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
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2017年12月28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的决定。重庆市环境保护税额分两阶段:一是2018年至2020年,大气、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分别为2.4元/污染当量、3.0元/污染当量;二是2021年起,大气、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分别为3.5元/污染当量、3.0元/污染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