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记者1月10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市卫计委日前发出通知,宣布从2018年起将全市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调高40%。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此次调标是落实国家动态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部署。《通知》明确提出,将重庆市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700元。
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要求,各区县认真核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防止冒领、错发等情况发生;加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管理,确保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