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从3月1日起,我市天然水域进入4个月的禁渔期,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江流域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昨日,记者随市渔政部门巡航检查时看到,渔船已按照指定位置集中停靠,江岸的渔庄也用养殖的生态鱼替代了野生江河鱼。
从今年起,我市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与原来的长江禁渔期(2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相比,时间顺序上延后了1个月、长度上延长了1个月。在禁渔期间,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等117条河流、江河岸线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当天,4艘渔政执法船艇和2艘公安船艇组成编队,从江北嘴鑫缘至尊渔港码头出发,对主城区重点江段进行了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