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针对《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的出台,治安总队对落户政策进行了解读:即日起统一规范市内外户口迁移登记政策,降低户口迁移落户门槛,下放户口审批权限,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在五大功能区域内,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
在五大功能区域差别化落户方面,进一步降低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落户的务工经商年限,吸纳转移人口。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超载人口有序梯度转移到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落户不受务工年限限制。据了解,《办法》出台后,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年限由5年放宽到3年,城市发展新区务工经商年限由3年放宽到2年。
此外,新设置了投资创业落户通道,投资创业落户在严控人口的都市核心区年限为2年,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年限为1年,在其他功能区域不设年限限制,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警方表示,今年重庆33.3万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功能区域人口转移基本符合预期。
在畅通户口迁移落户通道方面,重庆市公安局创新设置了现役军人配偶可在军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处落户的规定,新增了本市籍成年子女投靠城镇地区的父母落户通道。拓宽了“三投靠”落户通道,将“合法固定住所”调整为“合法稳定住所”,取消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的结婚年限、合法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限制,取消了父母投靠子女受身边无子女的限制。全面放开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条件,购房、实际居住即可迁移落户。
与此同时,重庆还全面下放户口迁移审批权限。明确规定,户口迁移登记一律由派出所受理、办理,原由区县局审批的7项户口迁移事项不再报区县局审批,极大地缩短了群众申办户口迁移的时限。据不完全统计,仅此项措施,每年重庆市将方便群众申办户口迁移13万件。重申当场办结的户口事项严禁纳入审批。为此,每年重庆将有25万人次迁移户口不再报派出所所长审批、可当场办理。
为了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重庆警方还最大化精简申办户口材料,全面统一规范公安派出所需出具的9类证明事项的式样和办理流程,提出了精简群众办事提供证明、简化优化办理流程、统一规范办理程序的要求,特别要求对群众申办户口事项,最大化精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