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你写得好,赏!你表演得好,赏!你服务得好,赏!如今,“打赏”从线上网友对微信好文、网络红人的“鼓励”,延伸到线下的餐饮行业,扫码打赏服务员。“打赏经济”正走进大家生活,那什么是“打赏经济”?你愿意为此买单吗?
热点:线上线下兴起“打赏” “打赏经济”引关注
什么是“打赏”?先看下这两则报道。日前,中国女子游泳队运动员傅园慧完成了她个人的直播首秀,在短短1个小时内以“洪荒之力”吸引了1000万人在线观看,期间就不断有网友给她打赏“法拉利”、“保时捷”、“游艇”等礼物。
另一则新闻是,在河南12岁少年小赵沉迷“快手直播”,半个月狂刷支付宝3万余元打赏主播。
不仅是在线上,在线下,重庆、南京、西安等地有餐馆推出了扫码“打赏”服务员:对服务员服务满意,你就扫一扫。“打赏”金额多为1至5元。
看了这些,大概你也知道什么是“打赏”了,就是在网上发布的原创内容,包括文章、图片、视频等,如果用户觉得好,看着喜欢,就可以通过奖赏钱的形式来表达赞赏。餐馆服务员服务好,顾客也可打赏。这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付费模式,完全用户自愿。目前微博、微信等平台都支持打赏功能。
随着线上、线下“打赏”的兴起,“打赏经济”也引发关注。截至9月11日晚6时,记者搜索发现,相关网页多达190万个。
重庆:有餐饮店推扫码打赏 服务员曾一月获赏180元
有人打赏,那接受打赏的人怎么看?家住渝北的刘先生爱好写作,今年4月开通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平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些自己的作品,也收到过读者的打赏。”刘先生告诉记者,读者每次打赏在5至50元不等,钱虽然不多,但这是读者和他的一种互动,对自己也是一种鼓励。
在重庆也有餐饮店推出了扫码打赏。嫩绿茶市场总监唐飞宇说,嫩绿茶推出扫码打赏已有近三个月。当时提出“打赏”概念不仅仅是一种激励形式,也是让员工更好地自检,在工作中更好地迎来送往每一位客人。
唐飞宇告诉记者,店里的打赏完全根据顾客体验,自愿给予。每次金额为1至3元,打赏费用直接进入员工的微信账户,“有员工最高一个月累计获得顾客‘打赏’180元”。
唐飞宇表示,通过“打赏”方式,明显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网友声音:是鼓励手段还是引发了攀比 褒贬不一
看到微信好文、“网红”直播,甚至餐馆里好的服务,你愿意打赏吗?对于“打赏经济”网友怎么看?
在重庆某国企上班的张女士比较支持“打赏”的形式。她说,看到好的原创帖文,打赏3至5元,钱不多,但这是对原创、对作者的一种鼓励。类似的,餐馆服务员服务好,客人打赏也能激励他们提升服务。
家住渝北区回兴街道的刘先生是名“90”后,平时爱看网络直播,也曾花钱购买过虚拟礼物“打赏”主播。在他看来,打赏类似于给小费,无可厚非。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在餐馆,打赏服务员可以鼓励其更好地服务,但做好服务本就是其工作,不能完全依靠打赏来激励。
此外,西南政法大学大三的学生刘嶒还担心,现在给网络主播“打赏”的人很多,其中不乏学生拿着父母的钱购买价值不菲的虚拟礼物。如果无节制地网络“打赏”,或引起彼此的攀比心理,甚至犯罪。如何把握打赏的度,做好监管很重要。
经济专家:“打赏”让供需双方互动更紧密 打赏促进消费
对于“打赏经济”,专家又怎么看?南京大学商学院成志明教授在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去“激励”总是领导对下属的行为,打赏颠覆了这种模式,变成服务对象直接对服务成果给予激励。一篇文章写得好不好、服务员服务态度好不好,读者和顾客以最快的速度给予最直接的反馈,供需双方形成更为紧密的互动,而且这种反馈没有丝毫干扰因素,因此很客观,“从内部评价机制变为市场化评价机制。”
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蒲勇健认为,打赏经济其实是产生了一个市场,给广告业带来了一个新的投放的细分市场,有供有需,同时促进了消费。
蒲勇健说,如网络直播,有网友想看,看后愿意打赏,付钱就是购买直播,这就是一种经济。一个网友单次的打赏,钱可能不多,但在互联网下,实现了共享经济、规模经济后,被打赏者可能就会得到丰厚的回报。在互联网上的这种经济业态,会带来流量,带来关注度。广告商看到其中的人气,流量越多,广告效应就越好,这就给广告业带来了一个新的投放的细分市场。
此外,网络主播带来的明星效应,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网友的消费,这就产生了消费的乘数效应,促进了消费。
心理专家:线上打赏有从众心理推动 或忽略商品本身
重庆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系副教授熊韦锐说,线上的打赏行为有消费者从众心理的推动。同时,可能还有攀比心理在推动,看到别人送了一个贵重的东西,为了不输给别人,或者为了引起直播者的注意,所以自己一定要送更贵的。而对于线下的消费者来说,其实打赏行为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小费行为”。
在熊韦锐看来,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打赏经济”的兴起,都意味着人们的关注点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娱乐化、互动化。
此外,“打赏”显然对被打赏者是有鼓励作用的,甚至通过这种方式还能准确地把握消费者的心理以及市场的需求。但另一方面,“打赏经济”也可能使得打赏者和被打赏者所关注的要点从商品本身转向周围次要的东西,从而忽略了商品本身。
律师:建议规范网络平台“打赏”机制 设立限额
打赏最大的变味恐怕是网友在“网红”直播中“烧钱”血拼了。对于有网友担心“打赏”过度,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表示,如果有未成年人对网络主播的“打赏”金额巨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向直播平台要求撤销赠予,但最终能否达到撤销赠予的结果,要视其举证是否充分而定。
此外,李炎建议,应规范各网络平台的“打赏”机制,如规定各网络平台的最高“打赏”金额,也可以限定虚拟礼物的最高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