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每年7月至9月,全国工会系统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金秋助学”活动为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今日,记者从重庆市总工会了解到,有谣言指出,资助资金标准为2000元,并且需资助对象自己到某地领取,重庆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谣言。
据了解,“金秋助学”的资助对象早就在今年4月或去年11月就确定了初步对象,并由基层的工会干部跟踪了解,高校录取工作一结束,基层工会干部就会到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摸底上报,并由各地工会组织通过现金或银行卡打款的方式发放到本人手中,不存在谣言中所说的资助对象自己到某地领取,也不是谣言中所说的2000元的标准。据了解,教育系统也没有这方面的发放程序和发放标准。
记者从重庆市总工会文件《重庆市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了解到,重庆市总工会经研究,于7月14日下发《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渝工办发〔2016〕44号),通知中明确指出:(一)资助对象。“金秋助学”对象主要为当年考上大学的建档困难职工及建档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同时兼顾往届在读的困难大学生及高中生和中职学生的资助。大学是指通过高考统一招录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教育部官方网站2016年5月发布的2595所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为准)。资助对象不包括免学费的军校生、国防生、师范生,定向全科教师和医生。(二)资助标准。建议给予入学新生不少于3000元/人的资助,可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划分资助标准。
所谓建档困难职工及建档困难农民工,就是按照建档标准,由工会组织每年至下而上,通过审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输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随时接受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建档原则上是符合一个,审批一个,输入一个。重庆一般在每年4月和11月集中审批。
其中,建档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的标准为:(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二)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重庆市实际,重庆控制在20%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三)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四)困难农民工应符合(一)至(三)款所规定条件,并且还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工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