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周末节假日,小镇来坐坐。今(29)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具有较好城镇化基础和潜力的地区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小镇。特色小镇示范点数量在30个左右,形成“一镇一景、一镇一业、一镇一韵”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特色小镇是指具有特色资源、特色产业、特色风貌、文化底蕴、综合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小城镇,它不仅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又一载体和平台,也是城乡联动的重要纽带。《意见》说明,重庆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培育建设3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暂定以三年为周期,建立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
重点领域建设方面,特色小镇将依托历史人文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结合地理区位特点,培育发展一批历史文化传承、民俗风情展示、健康养老养生、休闲度假、观光体验类特色旅游小镇;围绕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零部件加工制造、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小镇;围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创新创业、商贸农贸等培育发展一批特色服务小镇。
区域导向方面,特色小镇将立足于城乡联动的重要纽带功能,原则上不布局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二环以内的区域。
都市功能拓展区二环以外区域,以补充完善都市区功能为导向,培育若干旅游小镇和服务小镇;城市发展新区以补充完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主战场功能为导向,有重点发展一批产业小镇、旅游小镇和服务小镇;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将充分利用自然生态风光,突出民族民俗民风等文化特色,适度发展一批旅游小镇和服务小镇。建设用地空间制约明显的巫山、巫溪、城口、奉节、彭水、酉阳等县,可重点支持结合县城建设培育发展若干特色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