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前一段时间我们看到报道,部分地区公务员50岁以上就可以退居二线,还享受比在职更高的待遇。当地解释这样的做法旨在消化冗员,是无奈之举,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
对此,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兼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我们也注意到了媒体的相关报道。《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退休有明确的规定,2010年中组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对干部任职年龄和健全退出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各地的相关做法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编辑:吴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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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推干部“以待遇腾位子”引争议
近日,湖南一些地方关于干部“提前退休”和“提前离岗”政策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在湖南一些地方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去年以来,湖南省双峰县近百名党员干部及公务员递交了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