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招投标领域涉及面广、参与度高、利益关联度高、社会关注度也高,但“土政策”“潜规则”往往妨碍着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今(16)日,记者从重庆市发改委获悉,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重庆2012年以来的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188个招投标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会同重庆市城乡建委、重庆市交委、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建立了重庆市清理和规范招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
一是对重庆招投标有关规定定期清理,实行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二是健全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程序;三是建立招投标有关规定后评估制度。
在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基础上,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重庆2012年以来的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188个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其中区县150件,重庆市政府部门38件。
重点对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特别是违法设置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内容进行清理,初步修订或废止90多件,进一步规范了重庆招投标制度规则体系。
下一步,各区县、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清理审查结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重庆市政府法制办拟定重庆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报重庆市政府批准后,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投标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